南通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

南通社保办理

[切换城市]
南通站> 南通办事指南> 南通社保办理> 南通社保参保人员变更办理指南信息

南通社保参保人员变更办理指南

办理条件

缴费单位新录用或减少人员

注:参保职工、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等因各种原因发生减少,缴费单位须填写《苏州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》,携有关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减少手续。

办理材料

一、参保人员增加所需携带材料

参保单位新录用人员后,应及时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,办理时须提供以下材料:

1、企业单位提供已登记备案的《南通市招聘录用人员备案表》,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录用审批表和核定的工资表。

2、《南通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人员增(减)明细表》,一式两份加盖公章。

3、异地转入社保关系的参保人员提供原参地开具的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》和医疗保险《参保凭证》。

注:南通市招聘录用人员备案表的录用时间与增减表变更时间须一致,单位应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,不得少报、漏报、瞒报。

二、参保人员减少所需携带材料

参保单位减员后,应及时申报,办理时须提供以下材料:

1、对办理退休的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退休认定表。

2、对于死亡的人员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。

3、对于出国(境)定居的人员,提供出国(境)证明。

4、对解除(终止)劳动关系的,或因被开除、除名、辞职、辞退、服刑劳教等原因减少的人员,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。

5、《南通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人员增(减)明细表》,一式两份加盖公章。

办理流程

1、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,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(每年年度申报当月不受理人员增减,当月新增单位除外)。

2、缴费单位办理新增人员需填报《缴费单位增加职工明细表》(网报单位需在网上申报成功后),在当月受理申报工作日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。新增人员的缴费工资实行每月据实申报。

3、缴费单位人员减少,需填报《缴费单位增加职工明细表》(网报单位需在网上申报成功后)并携带报减的相关资料,在当月受理申报工作日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。

注:凡未及时办理手续,社保经办机构生成核定征收数据后,将按已经核定数据进行征收,因此而造成的基金征收不予退还或冲减。

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未能及时减员的责任由企业承担。

办理地址

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

地址:青年西路109号东方大厦

电话:0513-83559000

公交路线:

1、乘坐11路、38路、39路、40路、69路通勤线、70路通勤线、71路通勤线到 政务中心西 站下步行90米左右。

2、乘坐15路公交车到 市民服务中心 站下步行110米。

3、乘坐公交13路、37路、58路、68路通勤线到 政务中心移动公司 站下步行300米左右。

工作时间:国家法定工作日

办理费用及时限

办理时限:7个工作日

办理费用:免费办理

相关办理指南
最新办理指南数据
办理机构
其他地区

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,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(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(1078189145@qq.com)),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;2、本文内容、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,仅代表本站观点,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,仅做参考,勿引用做其他用途,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。3、本文排序、排版、内容组成、设计的知识产权(版权)为城帮网city12580.com所有;转载、引用本文数据内容、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“城帮网”,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。全文转发或抓取、抄袭本文内容,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。